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记协网 > 评奖创优 > 浙江新闻奖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新闻奖媒体融合报道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评奖标准

    (一)总标准,同“浙江新闻奖评选标准”1至7条。

    (二)其他标准:

    媒体融合报道奖着重从主题表达形式、视觉效果、技术创新、点击率、转载率、互动效果、融合连续统一性等多方面进行评价,最终评选结果取决于对全媒体融合各种因素的综合评价。

    微博、微信类:

    1、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

    2、细节精致、色彩协调、配图精美;

    3、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4、社会反响大(参考浏览量、转发量等)。

    新闻客户端类:(手机WAP、手机报、新闻客户端等)

    1、再编辑内容丰富多样,配图鲜明;

    2、充分体现出移动新闻客户端传播范围广、交互性强等优势;

    3、语言文字简明扼要,专题丰富;

    4、社会反响大(参考浏览量、转发量等)。

    音视频类:(音频、动漫、微动漫、视频等)   

    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

    五、设奖数额

    2014年度浙江新闻奖媒体融合报道奖设一等奖3件,二等奖6件,三等奖11件。

    六、报送要求

    (一)推荐、报送总体按《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二)此次媒体融合报道奖评选报送单位为浙报集团、省广电集团,各市记协,省记协专业报工委,负责相应范围媒体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各报送单位组织初评后,按分配数额报送作品参评:

    1、浙报集团(包括子报子刊、新闻客户端、浙江在线网站)、省广电集团(包括所属频率、频道、新蓝网)各推荐5件;

    2、杭州、宁波、温州市记协各推荐4件;

    3、其他8个市记协各推荐3件;

    4、省级专业报工委推荐3件。

    (三)鼓励以报业集团、报社、广电集团、广播电视台为单位统一评选并向报送单位推荐。同一新闻单位(报业集团、报社、广电集团、广播电视台)在不同平台上刊播的同内容作品只能报送1次。

    (四)参加过2014年第四季度全省媒体融合大赛的作品(含获奖作品)依然可以推荐、报送此次评奖。

    (五)各报送单位均须按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在2015年3月31日前报送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作品以电子报送为主,由报送单位通过“浙江省记协新闻评奖系统”网络报送平台进行报送,须按照评选项目要求逐项填写(网络报送平台3月31日24时关闭);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是:包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闻客户端、手机报、微博、微信等作品的纸质材料和广播电视光盘等一式2份,加盖公章的参评作品推荐表一式15份(如属系列报道,另附系列报道代表作目录),各报送单位的报送作品目录1份(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杭州体育场路178号浙报老大楼802室省记协秘书处。联系人:傅亦军;电话:(0571)85310661;传真:(0571)85311055
电子报送:通过浙江记协网首页新闻评奖平台入口登录。

    报送事宜咨询电话:(0571)85310345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5年3月10日

 

时间: 2015-03-10  来源:
作者:  编辑: 刘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