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记协网 > 评奖创优 > 浙江新闻奖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新闻奖媒体融合报道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文件及附件

浙报集团、省广电集团,各市记协,省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

    为推动新闻媒体全面增强现代传播意识,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媒体融合与新媒体应用的步伐,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新媒体传播应用,检验融合报道成效,省记协决定在2014年度浙江新闻奖中增设媒体融合报道奖。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媒体融合报道奖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和鼓励我省各级各类媒体主动应对变革,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特点,努力创新内容表现形态、传播手段和新闻生产方式,走出一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之路。

    二、评选规则

    (一)参评作品范围

    下列新闻单位刊播的新闻作品可参评:

    1、本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

    2、本省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本省经正式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

    此外,湖州晚报、台州晚报、处州晚报、衢州晚报等四家晚报经特批,允许参评。

    各新闻单位主办的新闻客户端、手机报、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态作品也列入参评范围。

    (二)参评作品总体要求

    媒体融合报道,指围绕某一新闻事件或其他报道主题,最有效地利用不同媒介的优势,通过多平台、多媒体所做的集成式报道和传播。

    参评作品要求围绕主流宣传,增强舆论引导力,综合运用新闻客户端、彩信手机报、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各种新型媒介形态开展新闻报道,多媒体呈现、多渠道传播、多终端推送,使报道内容精彩、形式生动,传播有效。

    其主要特点应包括:

    内容策划上,弘扬主旋律,对报道客体进行充分发掘、展示和分析,以多媒体、多技术等手段进行空间、时间的组合,使受众从多种角度、多个层面了解报道主题;

    传播效果上,通过新媒体的特有方式传播,对受传者和社会产生影响,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正确舆论;

    技术创新上,在传播形态、互动形式、视觉传达等方面呈现多样性及创新性。

    (三)参评作品具体要求

    1、参评作品按组计,每组围绕1个主题,刊播载体除了自身的主媒介外,至少另有2种以上的新媒介(含具有参评资格新闻单位所创办的网站、手机报、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2、参评作品类别包括:

    (1)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网站类、新媒体类等多形式的媒体融合报道作品。

    (2)形式涵盖消息、通讯、评论、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摄影、新闻专题、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可视化新闻,具体定义及要求同浙江新闻奖。

    3、所有参评作品均须为原创、首播作品,包括: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原创并在2014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系列报道主体应在2014年度内刊播并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结束)。

    4、媒体融合报道作品字数、时长、形态不拘,但报道主体作品明确为传统新闻评奖类别的,鼓励报送符合相关要求规范的作品,即:
报刊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  

    网站、新媒体作品中,可视化新闻作品要求形式生动、分析深度。新闻专题作品要求形式多样,角度全面。新闻报道、新闻评论字数或时长要求同文字类和广播电视类作品。新闻访谈作品中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

    5、参评作品统一署“主创人员”名字(作者、编辑、摄像、主持等角色可括号注明),署名限定6人以内,如7人以上应署名“集体”,并附主创人员名单(作者、编辑、摄像、主持等角色可括号注明)。主创人员作者、编辑等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

    6、参评作品的附送材料须包括:2014年全年内能够反映该媒体融合报道影响力效果的点击数、转载数、互动数据等。

    7、媒体融合的系列报道作品,须选取每类媒介报道的代表作3件(头、中、尾各一件),在电子报送平台的相关栏目内附上相关文档或链接地址,并制作《系列报道代表作目录》。

 [1] [2] 下一页

 

时间: 2015-03-10  来源:
作者:  编辑: 刘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