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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三不朽”精神的传承发扬:立德立功立言

 

    当代新闻出版价值观的问题

    当代特别是近十年来的新闻出版业,锐意改革,奋力发展,其所追求者事实上亦不外乎“三不朽”:打造传世精品,培育大师名家,鼓励内容创新,是为“立言”;发展新闻出版产业和事业,构建新闻出版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是为“立功”;引导舆论宣传,引领时代风尚,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为“立德”。

    新时代新闻出版业以其立志存文存史存业之精神,坚韧不拔、甘于奉献,成就了许多不朽的文化大师和不朽的经典作品,我们也造就了人民出版社、新华书店、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这样不朽的文化品牌,造就了中国出版集团、时代出版集团、凤凰出版集团、南方报业集团等上百家极具竞争力的文化经济实体,造就了大量出版家、编辑家、发行人。可以说“三不朽”的价值理想一直潜存于整个新闻出版行业的核心理念之中,并在新时代的实践中获得了新的价值阐释。

    然而,尽管我们实际上致力于“三不朽”的实践,但目前行业内对自身价值追求的认知还不是很清晰,业内对“三不朽”讨论得还很少,对先贤留下的“三不朽”精神的传承和理解尚需一个深入的过程。经济社会转轨和利益多元化,眼前诱惑增多,致使很多出版人迷失方向,行业内也出现了各种追名逐利的短期行为。例如不少作者无“立言”之目标,追求速成的著书撰文、炒作博名;一些单位为私利不负责任地出版发行粗制滥造的作品、在新闻出版工程建设中以次充好甚至编造项目骗取国家资金;一些市场主体不能守持诚信原则,败坏行业规范和文明风尚,以及经常迎合些庸俗低级趣味,不能自觉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然而速成者终难免乎速朽。为眼前利益而作秀造假,置身后名誉德行甚至法纪于不顾,其发展必不可持续,也必将给事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行业内一些晚节不保、业败名裂的“事迹”,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北宋大儒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作为“三不朽”的另一种表达,阐明了古代士人之最高理想,其也包含着中国古代出版人所自觉的使命。应该说,中国古代文化与出版业繁荣发展,动力主要不来自“射利”或出版技术进步等浅层原因,而是在于士人对“三不朽”价值理想的信仰——建立了崇高的文化道德标尺,恪守着传承发展文化的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思想内容和传播方式,形成了自觉为公众服务和为社会进步而奉献的理念。这与我们当前某些败德出版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失“三不朽”之精神,出版业便无立足之意义。

    “三不朽”应当成为新闻出版永恒的价值追求

    中国人素以文章为名山事业。魏文帝曹丕《典论·论文》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而文章之创作流传离不开新闻出版业。新闻出版作为传播知识、记载历史、传承文化、引导社会、促进文明的重要载体,其于“三不朽”之贯彻,具有独特优势——立德、立功,欲其垂范后世,必经立言。新闻出版业天然即占据其一可不朽之地位。

    同时,当代新闻出版业作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主阵地、文化领域深化改革的排头兵,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已远远超越古代出版所定义的文字传播功能,被时代赋予了新的重要任务和使命——创作、生产、传播内容之时,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道德风尚建设上作出更多更大贡献。立功、立德之二不朽亦已属新闻出版事业之本分。

    既为分内之事,便无可旁贷。因“三不朽”价值的不懈追求,才有了中国辉煌灿烂的文化发展史;对“三不朽”精神的继承发扬,也才可能创造新闻出版业光明灿烂的未来。

    司马迁《报任安书》云:“立名者,行之极也。”就当代新闻出版行业来说,“三不朽”核心价值追求的明确和确立,是要回归并确认中国出版人的价值理想,进而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指引努力方向,以求其名归而实至。

    巩固“主阵地”、当好“排头兵”、做好“主力军”,是时代赋予新闻出版业的光荣使命。当代新闻出版人作为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主体,得此难得之时代机遇,尤其应当有勇气担当立言、立功、立德的责任,继承发扬古圣先贤超越个体生命而追求永生不朽、超越物质欲求而追求精神满足的传统,珍惜文化声誉、珍惜文化品牌、珍惜文化价值,以引领行业风尚、引领社会风尚,使新闻出版活动成为社会道德典范;建立功业,承担推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责任;立言垂教,为先进文化传承传播作出应有贡献。

    (宋建邦 作者单位: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

 

时间: 2012-08-20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宋建邦  编辑: 刘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