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管理新规释放哪些信号 行业或面临重新调整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2017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通过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成为这两个文件的依据。”
在郭栋看来,如果国家出台的法律规章和制度是“硬法”,那么行业协会、自媒体平台机构自身出台的一些类似于行业准则、职业道德、信息传播伦理等做法则属于“软法”的范畴。
审核标准更加严格细化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等。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中也对短视频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总共21条,包含100条小细则,其中包括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中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形象的内容;不得出现损害革命领袖、英雄烈士形象的内容等。
郑宁说,此细则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10条标准,以及《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第四章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所列94条标准制定。这些多用于互联网长视频内容方面的管理,此次以长视频内容管理规定、审核通则为基础制定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可以看出,有关监管机构在短视频内容管理工作上已经开始与长视频管理审核标准对标。
划定更为严格明确红线
自2018年年初点名约谈,到2018年年中“剑网2018”专项行动,再到此次《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发布,一年时间里,短视频监管政策正式落地。有人认为,这两个文件的发布很可能直接改变短视频产业的内容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在郑宁看来,亮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二是对审核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了要求;三是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并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对短视频版权进行规范;五是在技术管理规范中,强调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建立。
加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近年来,国内网络短视频平台大量出现,短视频以其视听化自我表达、群圈化分享推送、随时随地传播、碎片化时间观看等特点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郑宁认为,通过行业协会的推动,促进短视频平台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弘扬主流价值观,为社会注入正能量,抵制防范低俗有害内容传播,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管理学上把‘组织外部环境中受组织决策和行动影响的任何相关者’称为利益相关者。借用这一概念,短视频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各短视频平台方、短视频内容发布者、短视频内容消费者等。”郭栋说,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就是把这些利益相关者全都纳入到短视频的治理过程中去。
不过,在刘德良看来,两个文件更多的是起到建议作用,如果大家都遵守,对网络环境和传播正能量会有很大的好处。“但其毕竟不是强制规范性的文件,不能替代法律,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制定一个基础的底线,然后慢慢进行改进和提升。在法律框架下,短视频环境自然会有很大改善。同时,惩戒和打击力度要加强,避免出现打擦边球的行为。”刘德良说。
作者: 编辑:刘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