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应从源头做好准入资质把控
近年来,尽管监管部门对广告发布有明确规定,但有的地方电视台、报刊或网络平台依然违规播放一些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一段时间来,不少读者来信反映被虚假广告欺骗的遭遇,表达他们的疑惑: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省钱,省水,省时间,不占地方”“7天无条件退货,15天包换”……某品牌迷你洗衣机的广告在一档电视购物频道播放。电视广告里还有现场演示,山东临清市读者杨金坤的妻子信以为真,便拨打热线电话买了一台。
“妻子打电视直销电话,要求退货。没想到,电视直销推厂家、厂家推售后、售后推销售,销售一听要求退货,直接挂断电话。”杨金坤气愤不已:“前后换了五个手机拨打热线电话,都是来回踢皮球。说好的七天无条件退货,怎么一点诚信不讲!”
6月1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报,宣传“邦瑞特植物防脱育发露”“汉方育发素”“飘宣秃大夫发根活力素”的电视广告,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受众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停止播出。
虽然电视广告被禁,但记者通过搜索发现,在“邦瑞特植物防脱育发露”官方正品网,仍然贴有“3天,帮你止脱固发”“一喷迅速止脱,敢言世界最强效”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语。
广告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发布平台故意“放水”
“不良广告商在利益驱使下,为了片面追求产品曝光率,迅速打开市场,利用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心理,夸大或虚构产品质量、功效,具有较强的诱惑性。”北京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滕立章表示,虚假广告往往会使用绝对化语言,“最好”“根治”“不反弹”“国家级”“最先进科学”等词语使用频率较高。还有的会使用一些虚假证书、证明文件,甚至谎称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等。
在与消费者的交流中,记者常常听到这样的声音:有些广告一眼就能看出是虚假广告,可为什么一些大众传播平台还要传播呢?
对此,安徽读者刘女士认为,和游医药贩、街头广告不一样,即便是地方市县的电视台、报刊在大众心目中也是有公信力的,是很多人接受信息传播的重要来源。虚假广告,不仅损害发布平台的媒体公信力,更会伤害信任他们的消费者。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无从甄别真实信息,对合法经营者造成冲击和干扰,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今日头条”手机端应用程序发布多条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广告,罚款70多万元;河北秦皇岛蕾迪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宣传普通食品的广告,含有对肺气肿、糖尿病、气管炎有较好疗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罚款40万元……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深有同感。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不仅违反广告法,可能还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但截至目前,虚假广告更多的是行政处罚,对广告法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往往没有落到实处。违反合同法、侵权责任法,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害的广告侵权责任,惩处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
同时,从源头端做好准入资质把控,形成多部门联防共治的格局:市场监管部门动态监测,及时发现网上虚假违法广告;网络监管部门认真审核和监督,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接入服务商;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破和惩处力度。
作者:金正波 编辑:刘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