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大众文化批判的辩护
一个问题总是存在多面性的,同时看待问题的视角也会各不相同,紧随大众文化批判而来的是对大众文化的辩护。
其实,将大众和文化这两个词连在一起已在先天上给这个合成词定下一种贬义的基调。大众的“众”被定义成乌合之众,一盘散沙,失去人文精神的群氓。他们趣味低下,相互认同又相互模仿,文化趋同,大家千篇一律,无分彼此。“大众”本来是善的同义语,可后来它被用作贬义词,就其词源上看,大众不是泛指普通民众,而是用来指民众的绝大部分,在西方社会,长久以来,它的对立面是富人阶级、特权阶级和受到良好教育的阶级。所以,毫不奇怪,由于持批判态度的作家们要么是后一阶层的成员,要么是后一阶层的代理人,大众一词从他们的笔底下流出来,很自然就成了粗俗、低级、庸俗、便宜一类的代名词。他们将自己的趣味加之于大众之上,用主流或官方文化对大众文化进行阐释。他们把文化的价值等同于消费这些产品的社会群体的价值。
批判者习惯于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大众,然而他们对电视节目批判最激烈的同时,在电视机前实际选择时也趋向于选择通俗性节目。埃里克•塞瓦赖德称:任何一个低级趣味的人都不会有高级趣味,但每一个自称趣味高级的人都有相当分量的低级趣味。而在电视面前,在那种日常的、放松的、私人的空间里,人的低级趣味最容易起主导作用的。
三、 大众口味由谁决定?
大众的兴趣和口味到底由谁来决定?在人性问题上到底谁是真正的主人?每个人是否都应该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品味去欣赏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不必顾及知识分子意识形态的道德要求?电视的发展是否应该将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截然分开?事实上,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大众文化,它包含了对人、对自然的关怀,高雅艺术和通俗艺术的对立也在日益消失。1997年,周星驰以一种文化的方式流行,这种趋势在2000年达到顶峰。从2001年开始,周星驰的喜剧风格被主流文化认可,其本人也以民间的方式,具有象征意义地进入中国最著名的学府——北京大学。这种进入表明,周星驰式的流行文化在今天的文化结构中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使得人们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它。更何况,通俗艺术保存和体现文化传统还必须经历一个过程。有许多文化形式如爵士乐,在开始产生时被贬为具有暴力倾向的、粗俗的、反传统的、疯子般的东西,发展到现在,它却成了不折不扣的经典高雅艺术形式。
有些学者也认为,大众文化有自己的目的、功能和标准。反对把它看成是高雅文化或传统文化的反面。他们认为,大众文化反映和表达了多数人的审美需要和其他心理、精神需要,因而它在成为商品的同时并不妨碍它成为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的文化产品。其次,任何人都有同样的权力来选择他们所需要和喜爱的文化,精英对文化的判断不能强加给大众,并非只有文化专家的判断才是正确的,文化的民主要求一种文化的多元主义来维护大众文化的合理性,任何对文化趣味的评价都要尊重公众的需要和趣味。大众传播媒介首先是为“大众”而产生的,其本质在于大众性。它首先是用来沟通大众的生命空间的。由于各种物理、生理的关系,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生命空间。如果传播者利用媒介,只是为了提供高雅文化,同时带有极强的教化性,那么大众媒介中的内容可能既单调又显得极为纯洁。但这种传播所激起的意义根本与“大众”无关,当然,它可能是某一群体人们生命空间的一部分,但不是大众的。那么大众媒介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功也好,过也罢,大众文化都在演绎着自己的使命,进入后现代的、媒介的、信息的社会,大众文化现象已经成为我们当代文化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它迅速风靡,冲击着我们的传统,向我们过去所坚信的理想和价值观、教育、艺术及整个社会提出新的挑战。面对这种独特而普遍的现象,我们需要做并不是急忙下结论,或给某一特定的现象打上某某文化的标签,我们必须在各种实践和学术思考的基础上,对维护、发展文化生态环境提出预见性的意见,作为大众在日常生活中作出决策时的参考。
参考文献
①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
②陆扬、王毅:《大众文化与传播》,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③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④王政挺:《传播文化与理解》,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⑤苗棣、范钟离:《电视文化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
⑥吴蒂:《一种流行文化的侧面》,《钱江晚报》,2001年5月18日。
(作者王俊系浙江卫视营销广告中心主任兼广告部主任;郑丽萍系浙江卫视广告部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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